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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2):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七十六章--铝及其制品

颁布时间:2002-01-01

     2002年1月1日 注释: 本章所用有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条、杆 轧、挤、拔或锻制的实心产品,非成卷的,其全长截面均为圆形、椭圆形、矩形 (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 长平行直线的“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对于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 截面的产品,其全长边角可经磨圆。矩形(包括“变形矩形”)截面的产品其厚度应大 于宽度的十分之一。所述条、杆也包括同样形状及尺寸的铸造或烧结产品。该产品在 铸造或烧结后再经加工(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的除外),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 产品的特征。 二、型材及异型材 轧、挤、拔、锻制的产品或其他成型产品,不论是否成卷,其全长截面相同,但 与条、杆、丝、板、片、带、箔、管的定义不相符合。同时也包括同样形状的铸造或 烧结产品。该产品在铸造或烧结后再经加工(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的除外),但不具有 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 三、丝 盘卷的轧、挤或拔制实心产品,其全长截面均为圆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 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迫形(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的 “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入对于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截面的产品, 其全长边角可经磨圆。矩形(包括“变形矩形”)截面的产品,其厚度应大于宽度的十 分之一。 四、板、片、带、箔 成卷或非成卷的平面产品(税号76.0l的未锻轧产品除外),截面均为厚度相同的 实心矩形(不包括正方形),不论边角是否磨圆(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 长平行直线的“变形矩形”),并且符合以下规格: 1.矩形(包括正方形)的,厚度不超过宽度的十分之一; 2.矩形或正方形以外形状的,任何尺寸,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 征。 税号76.06和76.07还适用于具有花样(例如,凹槽、肋条形、格槽、珠粒及菱形) 的板、片、带、箔以及穿孔、抛光、涂层或制成瓦楞形的这类产品,但不具有其他税 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 五、管 全长截面及管壁厚度相同并只有一个闭合空间的空心产品,成卷或非成卷的,其 截面为圆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对于截面 为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的产品,不论全长边角是否磨圆, 只要其内外截面为同一圆心并为同样形状及同一轴向,也可视为管子。上述截面的管 子可经抛光、涂层、弯曲、攻丝、钻孔、缩腰;胀口、成锥形或装法兰、颈圈或套环。 子目注释: 一、本章所用有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非合金铝 按重量计合铝量至少为99%的金属,但其他各种元素的含量不超过下表中规定的 限量: 其他元素表 元 素 所含重量百分比 Fe十S3(铁十硅) 1 其他元素(1),每种 0.1(2) (1)其他元素,例如,铬、铜、镁、锰、镍、锌。 (2)含铜成分可大于0.1%,但不得大于0.2%,且铬和锰的含量均不得超过0.05%。 (二)铝合金 按重量计含铝量大于其他元素单项含量的金属物质,但: 1.按重量计至少有一种其他元素或铁加硅的含量大于上表中规定的限量; 2.按重量计其他元素的总含量超过1%。   二、子目号7616.9l所称“丝”,不受本章注释三的限制,仅适用于截面尺寸不 超过6毫米的任何截面形状的产品,不论是否盘卷。 序 普通 最惠国 协定 特惠 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率 税率 税率 税率 76.01 未锻轧铝: 4934 7601.1000 非合金铝 14 5 4935 7601.2000 铝合金 14 7 76.02 铝废碎料: 4936 7602.0000铝废碎料 14 1.5 76.03 银粉及片状粉末: 4937 7603.1000 非片状粉末 30 6 4938 7603.2000 片状粉末 30 7 76.04 铝条、杆、型材及异型材: 4939 7604.1000非合金铝制 30 6.8 铝合金制: 4940 7604.2100 空心异型材 30 6.8 4941 7604.2900 其他 30 6.8 76.05 铝丝: 非合金铝制: 4942 7605.1100 最大截面尺寸超过7毫米 17 8 4943 7605.1900 其他 17 8 铝合金制: 4944 7605.2100 最大截面尺寸超过7毫米 17 8 4945 7605.2900 其他 17 8 76.06 铝板、片及带,厚度超过0.2 毫米: 矩形(包括正方形): 非合金铝制: 4946 7606.1120 厚度在0.30毫米及以上, 50 6 但不超过0.36毫米 4947 7606.1190 其他 30 6 铝合金制: 4948 7606.1220 厚度小于0.28毫米 30 6 4949 7606.1230 厚度在0.28毫米及以上, 30 6 但不超过O.35毫米 4950 7606.1240 厚度超过0.35毫米 50 6 其他: 4951 7606.9100 非合金铝制 30 6 4952 7606.9200 铝合金制 30 10 76.07 铝箔(不论是否印花或用纸、 纸板、塑料或类似材料衬背), 厚度(衬背除外)不超过0.2 毫米: 无衬背: 4953 7607.1100 轧制后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35 10.8 10.8 4954 7607.1900 其他 35 10.8 4955 7607.2000 有衬背 35 10.8 76.08 铝管: 4956 7608.1000 非合金铝制 30 8 4957 7608.2000 铝合金制 30 8 76.09 铝制管子附件(例如,接头、肘 管、管套): 4958 7609.0000铝制管子附件(例如,接头、肘 35 8 管、管套) 76.10 铝制结构体(税号94.06的活 动房屋除外)及其部件(例如, 桥梁及桥梁体段、塔、格构杆、 屋顶、屋顶框架、门窗及其框 架、门槛、栏杆、支柱及立柱); 上述结构体用的已加工铝板、 杆、型材、异型材、管子及类似 品: 4959 7610.1000 门窗及其框架、门槛 80 25 4960 7610.9000 其他 50 9.6 76.11 盛装物料用的铝制图、柜、罐、 桶及类似容器(装压缩气体或 液化气体的除外),容积超过 300升,不论是否衬里或隔 热,但无机械或热力装置: 4961 7611.0000盛装物料用的铝制囤、柜、罐、 35 12 桶及类似容器(装压缩气体或 液化气体的除外),容积超过 300升,不论是否衬里或隔 热,但无机械或热力装置 76.12 盛装物料用的铝制桶、罐、听、 盒及类似容器,包括软管容器 及硬管容器(装压缩气体或液 化气体的除外),容积不超过 900升,不论是否衬里或隔 热,但无机械或热力装置: 4962 7612.1000 软管容器 50 12 其他: 4963 7612.9010 易拉罐及罐体 100 30 4964 7612.9090 其他 70 12 76.13 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用的 铝制容器: 4965 7613.0010 零售包装用 70 12 4966 7613.0090 其他 17 6 76.14 非绝缘的铝制绞股线、缆、 编带及类似品: 4967 7614.1000 带钢芯的 20 6 4968 7614.900D 其他 20 6 76.15 餐桌、厨房或其他家用铝制器 具及其零件;铝刺探锅器、洗 刷擦光用的块垫、手套及类似 品;铝制卫生器具及其零件: 餐桌、厨房或其他家用器具 及其零件;擦锅器及洗刷擦 光用的块垫、手套及类似品: 4969 7615.1100 擦锅器、洗刷、擦光用的块 90 18 垫、手套及类似品 4970 7615.1900 其他 90 15 4971 7615.2000 卫生器具及其零件 90 18 76.16 其他铝制品: 4972 7616.1000 钉、平头钉、U形钉(税号83. 80 10 05的货品除外)、螺钉、螺栓、 螺母、钩头螺钉、铆钉、销、开 尾销、垫圈及类似品 其他: 铝丝制的布、网、篱及格栅: 4973 7616.9110 工业用 40 10 4974 7616.9190 其他 80 18 其他: 4975 7616.9910 工业用 40 14 4976 7616.9990 其他 80 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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