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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密颁布时间:2018-11-30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1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和《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所附的两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密码局濒管办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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