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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3号颁布时间:2005-04-25

     2005年4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3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05年11月举行2005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关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 力。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公开、平等、竞争、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 名日期、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和统一合格标准方 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 5 年的;    (二)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行为,被海关吊销报关员证 不满5年的;    (三)考生因舞弊行为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或因欺骗行为被撤消报关员资格许可, 自行为确定之日起,不满3年的;    (四)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的。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 律法规。    考试内容为《2005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2005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确认时在各地海关公布的报名 确认地点选购。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 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 的后果自负。    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5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一书。此书为考试工具书,考生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和其他标记,否则视为作 弊,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为2005年11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2005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 至6月20日。    网址:bgy.customs.gov.cn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进行报名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与 地点以各地考区公告为准。不办理报名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主证(可从网 上下载),《准考证》主证上需贴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证件不全或 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交纳报名费9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信息。    七、资格证书的申领与颁发    报关员资格证书颁发属海关行政许可行为,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考试后依法向海关 申请资格许可并接受审核,考生应保证以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 个人信息资料。有关报关员资格行政许可的办理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制订并对外公告。    八、其他    各地海关报考点和考试咨询电话由各直属海关向社会公布或通过网上查询。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监督电话:010-65195435。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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