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饲料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署税发[2001]344号颁布时间:2001-09-03

     2001年9月3日 署税发[2001]344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2001]82号),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饲料(商品范围详见附件)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 值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列名饲料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执行问题 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一)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超出上述范围的进口饲料一律 照章征税。 二、进口单位应于货物进口前,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海关应根据列 名商品范围认真审核其进口品种,确认无误后,出具《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货物 进口时海关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予以免税放行。 三、本通知下达前已经报关进口,并按规定已经征收保证金放行的饲料,各关应 严格按照本通知复核,凡符合规定商品范围内的品种,已征保证金准予退还。 H883\EDI参数库已作调整,有关通知将另行下达。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法定增值税 执行增值税 税率(%) 税率(%) 1 23012010 饲料用鱼粉 13 免 2 23012090 其他不适用供人食用的水产品残渣 13 免 3 29021000 玉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4 23022000 稻米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5 23023000 小麦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6 23024000 其他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13 免 7 23033000 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 13 免 8 23050000 花生油渣饼  13 免 9 23061000 棉子油渣饼 13 免 10 23062000 亚麻子油渣饼  13 免 11 23063000 葵花子油渣饼 13 免 12 23064000 油菜子油渣饼  13 免 13 23070000 葡萄酒渣、粗酒石  13 免 14 12141000 紫苜蓿粗粉及团粒  13 免 15 12149000 芜菁甘蓝、饲料甜茶等其他植物饲料 13  免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