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9-08-12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制定了《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