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
颁布时间:2001-02-20
2001年2月20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根据市委、市政
府关于城区户外广告要上档次并成为我市一道美丽风景线的要求,现就我市城区户外
广告的清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1、对布标、纸标进行清理。彻底清除明文禁止的纸标语,过街布标,有碍建筑
物观瞻的布幅广告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球广告。今后除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江
阳城区严禁设置过 街横幅,龙马潭城区也应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设置有碍建筑物
外观的布幅;禁止悬挂纸标和在规定区域外设置气球标语。?
2、对路牌广告进行清理。凡破损、过期、有损街貌、有碍观瞻和存在安全隐患
的路牌广告限期进行维修、油饰、更换或者拆除。今后凡在城区内新设置的大型户外
广告,必须有灯光效果。对未设置灯光的大型户外广告,限期在今年“5·1”节前增
设灯光,以提高广告的档次。?
3、对临街门市和单位的招牌、吊牌、广告牌进行清理。凡破旧、破损、有碍观
瞻或内容不健康、文字不规范的必须进行维修、更换或拆除。新设置的招牌、吊牌、
广告牌须经市容管理部门审批,并应设置有序,与周边环境协调,不应有重叠交叉或
用纸标、布标等。?
4、对超过建筑物平面的灯箱、广告牌必须按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
拆除。?
5、对超过建筑物界限的霓虹灯进行重新登记、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保留,
不合格者予以改造或拆除。
? 6、严禁在广告张贴栏外乱张乱贴,对城市牛皮癣要严管重罚,各产权单位要做
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坚决杜绝牛皮癣的滋生和蔓延。?
7、对流动性的临时广告牌和车身广告进行清理。对现有的车身广告进行重新登
记,不符规定和有碍观瞻的应限期整改,对违章占人行道的临时招牌、广告牌和灯箱
必须坚决取缔。?
8、对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进行登记,凡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地点散发的印刷品广
告,一律予以没收并按规定予以罚款。?
二、清理整顿的时间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从2001年3月1日起至31日止,共分为三个阶段。?
1、3月1日至3月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工作重点为宣传动员、各单位自查整改和
检查登记 。?
2、3月10日至3月19日为检查整顿阶段,工作的重点为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
对各种需整改的广告视其情况,由管理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期限与要求
等。?
3、3月20日至3月31日为落实和巩固阶段。工作的重点是检查整改的情况,对部
分违章和不按要求整改的户外广告,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将清理整顿工作落到
实处。?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1、成立户外广告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郑国忠?
副组长:汪天明、谢永桥、杜保平、康庆德、杜志伟?
成员单位:市国卫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泸
州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卫委,主任由谢永桥担任,副主任由罗吉华担任。?
2、招牌、吊牌、临时广告牌和牛皮癣的清理按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事权划分的
原则,即16米以上(含16米)街道由市国卫委牵头负责,16米以下街道和居民小区由区
城管办负责,纳溪区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由纳溪区政府负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