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城市居民安装改造一户一表收取安装改造费的通知
青价工[2000]161号颁布时间:2000-06-20
2000年6月20日 青价工[2000]161号
青岛电业局、各区物价局:
为加快城市电网改造,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满足居民日益增长
的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的通知》(青政办发[2000]42号)和国家计委印发《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
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计投资[1993] 1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市市南区、市
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崂山区、黄岛区的城市居民安装改造一户一表,电业或安装
改造部门向改造户收取2千瓦的供电贴费 420元。电业或安装改造部门对本通知发布
前已装设单户表的用户,改造时免费并入一户一表集中箱内,所用电表容量不低于改
造前电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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