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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编报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费缴纳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评协[2011]2号颁布时间:2011-01-25

   

各资产评估机构 (宁波不发):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编报2010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费缴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会计报表编报事项
  (一)编报2010年度会计报表的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应按照中评协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报送2010年度会计报表。省内资产评估机构设在本省境内的分支机构由机构总部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二)年度会计报表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度会计报表采用网上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各机构登录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net平台软件下载”栏目,下载Gnet网络桌面(IBD完整版)并安装。请各评估机构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按说明步骤在网上填报2010年度会计报表。各评估机构登录用户名及登录密码与去年相同,2010年批准新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软件下载和安装完成后,打开软件,先点击“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经省评协授权后即可登录编报报表。如有问题,请与省注协信息编辑部联系,联系人:王蔚,联系电话:0571-85179671.
  根据中评协的要求,各机构除通过网上报送2010年度会计报表外,还须通过该系统打印整套纸质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2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上报省注协。
  二、2011年度会费交纳事项
  请各机构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2005年7月2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定计算应交2011年度会费,并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会费上交省注协。上交2011年度团体会费计算基数:以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度全部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会费;个人会费仍为每人1000元,按2010年12月31日评估机构在册个人会员人数向省注协计算交纳。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机构其特别团体会员会费直接上交中评协。
  三、其他事项
  1、2010年1月1日以来撤销的评估机构,也应按现行规定和标准计算交纳会费。
  2、中评协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57117868,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表方面问题,请咨询省注协,电话:0571-85179512、85055083.
  3、请各市注协上报联系人(见附表,在2011年2月5日前传真至0571-85179512),并协助省注协督促属地各机构做好年报编制和报送工作。
  4、请各评估机构在2月25日前将会费汇款至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员会费金额。
  开户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1202020409014462001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西湖支行
  地    址:杭州市马塍路31号
  邮    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179512
  5、中评协特别团体会员会费银行账户、联系人:
  全    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01140142100059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联 系 人:王  力
  联系电话:(010)88191789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2010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及有关工作联系表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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