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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建立计算机广域网络方案报审制度的通知 

新国税计字[1996]062号颁布时间:1996-12-29

     1996年12月29日 新国税计字[1996]062号    现将国税函[1996]6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计算机广域网络方案 报审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总局要求,我区国税系统各地、州、 市凡拟建本地区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的,应将你局的建设方案报自治区国税局计算机 管理中心审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计算机广域网络方案报审制度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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