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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请核定代开普通发票收费价格的函

云国税函[2004]714号颁布时间:2004-08-16

     2004年8月16日 云国税函[2004]714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省国税机关为没有发票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其发票收费标准严 格按照云计费[2003]693号文件规定执行。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普遍认为分币难以找补,而申请代开发票多 数是以套或份为单位,这给代开发票收取发票工本费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为了解决代 开发票时难以找补分币的实际,拟对代开发票收费价格作如下调整:   一、手写版发票,规格40开,联次为三联,现行收费价格每套为0.32元,代开发 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30元执行。   二、电脑发票,规格160mm11〃/3,联次为三联,现行收费价格每套为0.36元,代开 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40元执行。   三、电脑发票,规格210mm10〃/2,联次为三联,现行发票收费价格为每套0.45 元,代开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50元执行。   四、电脑发票,规格210mm11〃/2,联次为三联,现行发票收费价格为每套0.45 元,代开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50元执行。   特此函报,请予审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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