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局关于云南地矿局八O九队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云国税函[1997]184号颁布时间:1997-07-04
1997年7月4日 云国税函[1997]184号
你局《关于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0九队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请示》(楚国税
函[1997]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0九队所属的云南
省楚雄地质工程勘察施工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见附表)1997年度以云南省地质
矿局八0九队为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八0九队所属企业名单
1、云南省楚雄地质工程勘察施工公司
2、楚雄地质八O九矿产勘察开发咨询经营公司
3、云南地矿局八O九队机械配件厂
4、云南省地矿局八O九汽车大修厂
5、云南省楚雄地质商贸综合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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