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进出口货物监管 > 正文
颁布时间:1970-01-01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
上一篇: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