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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失控专用发票可否办理出口退税

录入时间:2008-12-30

【中华财税网2008/12/30信息】 问:近期我们当地国税局稽查局通知我们取得的进项发票中有一份发票由于比对不符属于失控发票不能抵扣。后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销售方事后已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并缴纳了税款。请问,取得这样的失控专用发票可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答:失控专用发票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09号)规定,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文件规定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时可不比对该失控发票的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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