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广东深圳: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最高可获40万元补贴

录入时间:2024-12-05

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并施行。《细则》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推动智能机器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3大试点行业试点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提升我市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细则》,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贴分为改造补贴和样板企业补贴,改造补贴的扶持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样板企业补贴的扶持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单个转型样板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