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两部门: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五十元以下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录入时间:2024-12-02

财政部、海关总署今天(29日)发布公告,从12月起,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这里的“一票货物”,就是指托运货物时,由托运部开具的一张单据上所列出的货物。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