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税务改革动态 > 正文

中使馆提醒在中非中国公民:采金需及时备案,切勿非法采金

录入时间:2024-11-28

 中国驻中非大使馆11月27日提醒:根据中非矿业领域有关法律规定,以勘探许可代替开采许可、以非法手段申办许可证、无证经营、虚报谎报产量、偷税漏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破坏环境等属违法行为,不受中非法律保护,违者将处巨额罚款并承担刑责。中国驻中非大使馆郑重提醒,请在中非从事采金活动的中国企业和人员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及时向使馆备案(操作流程请点击https://www.wjx.cn/vm/YAlGhJI.aspx),同时向使馆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工商注册证及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投资人、日常经营负责人及所有中国籍员工的护照有效页、签证页及当地居留证复印件;公司在当地纳税完税证明,勿参与非法采金活动。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