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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

录入时间:2024-08-1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举办全省税务系统“说理式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6家试点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吉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全省税务稽查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作出具体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去年7月东北地区三省一市联合下发《东北区域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共同制定了第一批“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吉林省税务局按照试点要求,平稳有序推进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吉林省税务部门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稽查案件查办全过程,通过明确说理范围、制定说理形式和文书使用、讲清说理内容及要求,将案件涉及的事理、情理、法理向行政相对人及第三方说清讲透,既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法定权利,又有效提高了税务稽查执法透明度。

通化市税务局采取“四环联动、四理联讲”的方式,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推行“说理式执法”,得到纳税人好评。“稽查干部耐心细致地给我们讲政策、讲权利、讲道理,让我们心服口服。通过自查辅导,我们更好地了解了涉税风险点,获得了自我纠错的机会,公司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了。”通化市一家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说。

吉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说理式执法”是优化稽查执法方式、转变稽查执法理念、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吉林税务部门将通过加强对执法方式的宣传辅导,进一步提高“说理式执法”的应用实效,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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