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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税务与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签署税收服务备忘录

录入时间:2024-04-17

  4月9日,“2024中国(河南)—东盟人文交流月”系列活动在郑州拉开帷幕。在当天的中国(河南)—东盟(马来西亚)经济合作交流会暨中国(郑州)—马来西亚经贸洽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与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共同签署《2024中国(河南)—东盟人文交流月税收服务备忘录》。

  近年来,在中国—东盟关系不断向好的大背景下,河南与东盟各国经贸往来日益密切。过去十年来,河南对东盟进出口保持着年均14%的高增长。东盟,也成为河南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备忘录》明确,郑州税务部门将为非居民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准精细的税费服务,具体包括:开展双语服务,在相关办税服务厅增设“双语窗口”,为纳税人提供“汉语+英语”服务,进一步畅通双语办税渠道;上好“开业第一课”,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结合生产经营范围等信息,细分所属行业,将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第一时间推送给非居民纳税人;做好“首席服务官”,选取相关县(区)税务局局领导作为“首席服务官”,对非居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导,开展专属一对一辅导。

  为帮助来郑州投资的非居民纳税人规避语言不通、政策不熟等带来的涉税风险,降低办税成本,郑州税务部门将归集、整理相关税费政策制作双语《税收指引》手册,聚焦非居民纳税人关注的新办登记、税收优惠、对外支付备案、税收协定等相关政策进行专项辅导,确保非居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懂政策、会办理,帮助企业防控税务风险,助推经贸合作长远发展。

  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会长卢国祥表示,《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增强马来西亚企业在河南投资和发展的信心与动力,也将为两地企业深化合作、开拓市场创造更好的条件。

  郑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学胜表示,将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丰富“税路通•豫通八方”品牌服务,以实际行动和实在举措积极服务中国—东盟双边经贸合作,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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