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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房产税等的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19-08-05

问:企业停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答: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第一条规定,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本通知自2018101日至202012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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