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从什么时候起停止委托代征契税?

录入时间:2008-12-01

【中华财税网2008/12/1信息】 问:我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处住房,我承担的契税是否一并支付给开发商? 

  答:国税发[2004]137号文件规定: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 

  提示:自2005年1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所以当居民购买房屋时,不允许各开发商代征契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