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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的涉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8-11-28

【中华财税网2008/11/28信息】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有什么规定吗? 
  答: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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