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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运业务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录入时间:2008-08-28

【中华财税网2008/8/28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5、运输业、道路运输许可证;开户许可证6、代扣代缴义务情况表7、纳税人应纳税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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