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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适用税率

录入时间:2008-08-20

【中华财税网2008/8/20信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所以,木板应适用17%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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