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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入户交纳购置附加税的标准和比例

录入时间:2008-08-04

【中华财税网2008/8/4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294号)的规定: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第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如果发票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按最低计税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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