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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供应商收取的运费应如何贴花?

录入时间:2007-12-12

  问:我公司从国外采购原材料,国外供应商收取的价款中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相当于是先由对方垫付),并且在购货合同中单独注明了该部分金额,我们认为在印花税缴纳时对该部分费用应视为货款的一部分而按照购销合同计税,因为合同是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不是与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签订。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
  答:我们认为,贵单位与外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所涉及运费与采购材料是对同一经济事项而言的,应按“购销合同”税目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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