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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7-09-25


  某二人合伙企业,二人一致同意将原企业二人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我公司,该企业成为我公司独资企业。在此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有哪些税种,如何缴纳?
  答: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不涉及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按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财税[2005]11号文件中作出了专门规定。
  3、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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