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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但未发放的工资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6-10-10

  我企业按月提取工资,由于现金流量不足,没有实际发放,等到现金周转开的时候再发放,问提取的工资是否需要申报,是否需要交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发[1995]077号文件中规定: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企业虽然没有实际发放的,也已经提取作到应付工资中了,只是企业暂行欠职工,应视为职工已取得了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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