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车购税将被暂扣车牌
录入时间:2006-08-07
问:一车主孙某称由于工作太忙,他购车后还没有来得及缴纳车购税,可近日他正行驶的车辆被当地公安部门暂扣了车辆牌照,并对他说,你已经超过了规定期限,应尽快缴纳车购税,并接受处罚。他想问一下,国家是不是有这个规定,过期不缴纳车购税,扣了车辆牌照还要被处罚?
答:“是的,国家有规定,购车的纳税人过期不缴纳车购税,除了暂扣车辆牌照还要被处罚,并加收滞纳金。”
“2006年5月15日,《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2006〕216号)中规定:通过信息共享与数据核对,由国税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建立完整的应缴未缴纳车购税车辆名单。对纳入该名单的车辆,国税部门可通过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逐辆催缴和追缴,并将催缴、追缴未缴税车辆信息通报交通部门;交通征稽机构在实施交通规费征收或办理有关征稽业务时,应积极配合做好催缴和追缴工作。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然不按规定缴税的车主,税务机关除了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曝光外,还要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必要时可通知公安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那么,国家规定的车购税缴纳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