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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计税依据应注意哪些问题

录入时间:2006-07-25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熏在会计上涉及代扣建安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不好掌握。我公司现修建的商业地产项目配备的电梯、大钟等设备,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等,是否可不代扣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具体哪些设备不计入建筑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只有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才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不必代扣营业税。您所说的修建的商业地产项目配备的电梯、大钟等设备,是否包含在免税设备的名单中,还要看您公司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的文件是否有列举来确定。具体哪些设备不计入建筑工程营业额中,还请您查阅当地省级税务机关出台的列举设备名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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