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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总部与企业生产部门不在同一纳税区域,在纳税方面应怎样操作?

录入时间:2006-04-03

  问:工业企业总部与企业生产部门不在同一纳税区域,在纳税方面应怎样操作?
  答:根据国税发[1998]137号文,看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是否符合“用于销售”条件(在当地向购货方开发票,收取货款)。如不符合“用于销售”条件,合并在总部缴纳增值税,如符合“用于销售”条件,在当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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