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净损失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录入时间:2006-03-30
问:出售固定资产净损失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何时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有关规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其有关要求是:企业在每年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相关上一年度的申请资料,主要有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被淘汰、变质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资产盘点表、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