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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核定征收印花税是否合理?

录入时间:2006-02-21

  问:印花税计征依据是合同。请问我们销售没有签订合同,税务局以销售收入总额计征印花税是否合理?
  答: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规定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同时,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印花税采取按应税凭证据实征收和按一定比例核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方式征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印花税:(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二)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难以准确征收税款的。所以,税务机关一般采用按销售收入计算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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