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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种实务操作问题解答:税法对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减免分别有哪些规定?

录入时间:2006-02-16

  问:税法对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减免分别有哪些规定?
  答:(一)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凡在中国境内公共道路或航道上行驶的车船,除规定免税者外,均属车船税征税范围。
  车船使用税征税范围由两大类构成。
  (1)车辆。①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包括:乘人汽(电)车、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②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或畜力运行的车辆,包括:三轮车、畜力驾驶车、人力驾驶车、自行车等。
  (2)船舶。①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包括客货轮船、气垫船、拖轮和机帆船等。②非机动船舶,指依靠畜力或人力运行的船舶,包括木船、驳船、帆船等。
  (二)车船使用税的减免
  车船使用税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征收对象的特殊性,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自用车船免税。
  (2)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免税。
  (3)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免税。
  (4)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等免税。
  (5)按有关规定交纳船舶吨税的船免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车船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车船如残疾人使用的车辆、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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