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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后仍需申报

录入时间:2005-12-26

   
  王女士是广东个体工商户,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获得批准,可免缴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后王女士就没有再进行过电话申报,近日却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申报。问:为什么已经办了减免还要申报呢?
  答:免税批准文书只是免除缴纳税款的义务,并未免除申报的义务,因此,纳税人即使获得免税批文,也仍然要进行申报。另外,减免税申请获得批准后,一定要确定减免哪些税种,哪些税费仍然要按时缴纳,否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上述个体工商户办理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减免并不包括堤围防护费的减免,如不按时申报,不仅未按规定申报的行为会被处罚,还会导致欠缴堤围防护费,引起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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