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录入时间:2005-12-01
问:我种植苹果树,在计算农业特产税时按多少税率计算税款呢?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北京市农业特产税实施细则》规定:
(1)园艺产品:苹果和梨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12%,其他水果、干果为10%;果用瓜、草莓为8%、蚕茧为8%、花卉及其他园艺产品为5%。
(2)水产品:养鱼、淡水捕捞、垂钓、水生植物生产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8%;收购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5%。
(3)林木产品:原木的生产、收购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8%:花椒、苗木等其他林木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5%。
(4)畜禽产品:牛、猪、羊皮;羊、兔、鸭毛和羊、驼、鸭绒收购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10%;其他畜禽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5%。
(5)食用菌: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生产和收购单位及个人适用税率分别为8%。
(6)药材等其他农业特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5%。
(7)其他农业特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为5%。
由于王大爷种植的苹果属于园艺产品,适用税率为12%。所以对王大爷征收农业特产税时,应按12%的税率计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