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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捐赠的书据是否贴印花税票

录入时间:2005-12-02


  问:甲企业本年度共对外捐赠财产3次,分别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其中:将财产捐赠给某镇政府所立书据金额为40万元;将财产赠给另一关联企业(丁企业)所立书据金额为35万元;将财产赠给某学校所立书据金额为20万元。请问该企业应该缴纳多少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按规定免贴印花税。因此该企业捐赠给政府、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只对捐赠给关联企业所立的书据贴税。
  甲、丁企业应该分别纳税:350000元×0.05%=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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