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印花税票的使用有何规定?
答: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
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
一年。
依照《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
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依照《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
再补贴印花。
已贴花的合同期满后,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经约定继续使用,其所
载内容、金额没有增加的,不用重新贴花;其所载内容、金额有所增加的,则对增加
部分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