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中的“房屋附属设备”
录入时间:2005-07-20
问:对按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的,其房产原值中包括的“房屋附属设备”如何理
解?
答: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
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
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办、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
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
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连接管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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