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属于免征车船使用税的范围
录入时间:2005-07-14
问:税法中规定: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免税,如何掌握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范围?我单位是学校,是否在免税的范围内?
答:“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纳入国家事业编制、其所需的经
费全部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或本身有非经营收入、但收不抵支、由
国家财政部门实行差额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
园、敬老院、艺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场)、广
播电台、新华通讯社、报社、劳改管教单位、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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