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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5-06-09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6/09/2005信息】 问: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 退优惠政策,随增值税缴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是否退回?   答:关于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是否同时退还城市建设维护 税、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05]72号文件明确:对“三税”实 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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