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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追缴多少

录入时间:2004-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4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 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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