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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

录入时间:2008-10-06

【中华财税网2008/10/6信息】 问:房地产公司对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能否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答: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的扣除项目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项目(比如加计扣除部分)。 

??贵公司发生的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不属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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