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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企业为何如此折腾,频繁换股东?

录入时间:2017-07-05

  在5年时间里,一家企业数次变更名称和注册资本,股东进进出出,数量不断变化。该企业是怎么了?其中是否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看看税务稽查的结果吧。
  
  近日,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一处经营地的Z公司,赫然进入税务稽查人员的视线。工商登记变更信息显示,该公司发生了一连串让人眼晕的事情。
  
  综合治税渠道传信:
  
  Z公司股东有变
  
  4月底,徐州市铜山地税局收到市综合治税办公室转来的工商登记变更信息。梳理这些信息,税务人员发现Z公司在今年1月4日进行了减资处理,涉及自然人及单位减资1506万元,并涉及股东数量变化。但铜山地税局基础税源管理分局每月上报的自然人股权转让监控结果显示,当月并无有关Z公司股权变更的记录。
  
  根据徐州市地税局与市工商管理部门联合确定的自然人股权转让变更协作意见,一般只要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做了股权变更登记,铜山地税局基础税源管理分局就会监控到相关信息,不会出现不相符的情况。“这样来看,如果有关工商登记信息无误的话,Z公司的有关自然人股权变更很有可能是刻意绕过了税务管理。”税务人员分析。
  
  根据初步发现的问题,税务人员收集了Z公司近几年来的工商登记及变更信息。这一查看,让其大吃一惊。资料显示,Z公司在2010年~2015年之间频繁变换公司名称及股东:2010年,公司名称变更,同年7月再次变更,2013年又做变更。2011年,公司股东人数由2人变为4人,增加了1名法人股东,同时注册资本由806万元变更为1506万元。2014年,公司股东人数变为6人,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2015年,公司进行减资操作,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少到1494万元,公司股东由6人减少到2人……2017年,公司股东及公司注册资本再度变化。
  
  这家企业通过增资、减资的方式,股东频繁进出,股东权益转变。“乍一看,这好像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但仔细分析后我觉得背后应该隐藏着刻意安排的目的,因为通过这样的麻烦操作,Z公司原先的老股东已经彻底退出,而后期新增的两个股东则成了该公司目前的实际拥有人。”税务人员觉察出了其中的“明堂”。
  
  也就是说,Z公司通过频繁增资、撤资、变换股东的方式,完成了股东权益的转换,避开了股权转让环节按照规定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员调查:
  
  该公司为何频繁换股东
  
  Z公司的上述变动,是纯属巧合的自然处理,还是刻意而为的避税安排?带着这一疑问,税务人员展开深入分析和检查。
  
  查阅Z公司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税务人员发现该企业上年度期末的所有者权益仅有1428万元,这一数字与其注册资金减少了1506万元的登记信息存在逻辑上的矛盾。
  
  带着疑问,税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了Z公司所在行业股权转让的一般价格,并且得知:一般股东退出时,如果企业的资产较多,经营向好,退出股东若非自愿的话,会按照企业资产进行分配,甚至能取得超过其应得的企业资产份额。如果企业经营情况不好,股东自愿退出,一般也会获取一些补偿。而税务人员了解到,Z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在同行业中还算不错,而且股东都是平和退出,没有发生什么争执。
  
  据此,税务人员认为,Z公司频繁减资、增资、股东退股,存在逃避股权转让所得的嫌疑,有必要约谈该公司有关人员。
  
  “说说你们公司减资、增资、持股和退股的真实情况吧。”检查人员首先约谈Z公司的会计。为促使会计说出实情,检查人员向其详细讲解了有关的税收法律规定,并明确指出无论是股权转让还是退股,只要存在收益,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的回答模棱两可,一会儿说都是正常的经营变动,一会儿又说自己只是个小股东,具体情况不清楚,还要问大股东,也就是公司现在的负责人。
  
  “你是公司会计,又是公司股东,涉及股东变更的事情,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有关情况你怎会不清楚呢?”税务人员质疑。会计解释说,有关事项主要由大股东处理,自己真的不够清楚。
  
  税务人员马上约谈Z公司的现任负责人。经过一番涉及法规说明、利害分析的深入沟通,Z公司负责人经过考虑讲出了实情。原来,老股东退出后,Z公司给予了一些补偿,但考虑到因工商和税务部门有联系,股东变更时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找会计师事务所的朋友做了一些避税筹划,就是以新股东注资入股、老股东撤资退股的形式掩盖股权转让行为,通过股东频繁变动等方式遮人耳目,以达到逃避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不能补征税款了之,
  
  亟待采取应对之策
  
  经过查证,检查人员确认,Z公司有关操作,使得退出股东未按规定申报股权转让所得93.96万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18.79万元,Z公司也未对该项税款履行扣缴义务。日前,徐州市铜山地税局依法将有关处理涉及的税款及滞纳金追征入库。
  
  此案完结后,铜山地税局做了总结讨论,提出随着经济发展,股权转让日益活跃,针对此类刻意装扮的隐性股权转让问题,税务人员需要高度警惕,深刻理解有关“股权转让”的内涵,准确把握“转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同时,要强化第三方信息利用,拓宽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采集增资、撤资和股东进出等信息,提升股权登记涉税信息加工、分析和应用的能力,对股权转让等涉税事项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此外,要加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收等法律法规宣传,从源头上消除一些人逃避税收监管的心理,避免违法的所谓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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