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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6-03-04
问:2015年度补缴2014年的企业年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2015年度补缴2014年的企业年金,应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将其补缴的年金分摊至所属月份,判断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是否超标准,对超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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