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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免税标准?

录入时间:2008-12-04

【中华财税网2008/12/4信息】  问:计划生育奖励免税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京财税[2003]1604号文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暂按“独生子女奖励费”1000元、“一次性奖励”500元、“一次性经济帮助”500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予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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