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8-08-01
【中华财税网2008/8/1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的规定,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税依据为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等取得的所得,并无起征点的说法。因此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其月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仍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