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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职工的少数民族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6-09-27


  问:发给职工的少数民族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少数民族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明确规定,税收中免于征税的补贴、津贴则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认为,发给职工的少数民族补贴应合并到工资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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