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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承包者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6-08-15


  答:一些建安企业承包者的收入的确存在不好核实的问题,对此,税务部门提出了单项征管办法,对因账务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而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建安企业承包者,其征税标准为:单包工程(包工包料),出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征收率为1%~1.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征收率为1.5%~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征收率为2%~-2.5%;1000万元以上的征收率为2.5%~3%。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地税机关在此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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