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私房出租给小公司办公,租金4500/月,除了交房屋租赁税金12%,
还要交10%的个税,个税可以扣除一定费用,请问扣除的费用如何计算?
答:根据
国税发(94)089号文规定:(1)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
缴纳的税金,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纳税义务人
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
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
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
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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