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7/2005信息】 一名退休工人询问:他于去年一月份
起承包饭店,期限一年,按规定一年取得承包收入50000元。另外他还有每个月
600元的退休工资,他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职工的退休工资免缴个
人所得税。
关于取得的承包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每一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
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由此,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800=40400(元)。这个网友应纳
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4250元,他承包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40400×30%-4250=7870(元)。 (200501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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